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
我国自2003年开始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及各项规定,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并明确了车辆和驾驶人在机动车的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责任。各项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全国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情况有了改善,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科学,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不同程度下降。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加之国家在公路建设方面的不断投入,国家公路总里程、高速公路里程不断增加,我国车辆和驾驶人也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而飞速增长的数据背后是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式,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了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第三次修订包括:打造现代化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改善便民服务、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完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科学配置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这些内容进一步体现了车驾管业务的重要性。
(二)财政补助资金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州交警支队公安专项经费的通知》(楚财政法〔2023〕19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以下简称“州财政局”)下达楚雄彝族自治州交警支队(以下简称“州交警支队”)车驾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3,085,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85,000.00元,资金使用金额3,062,257.00元,结余金额22,743.00元,结余金额已被州财政局收回,预算执行率为99.26%。
二、绩效评价结论
该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得分77.29分,评价等级为“中”。通过项目实施,州交警支队2023年全州共办理机动车业务693046笔,办理驾驶人业务190131笔;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626044笔,其中机动车127303笔、驾驶人业务498741笔。采购物资能够保障车驾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办事的群众能及时领到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等证照。但绩效评价同时发现,项目实施中还存在车驾管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规范缺失;车驾管物资管理薄弱,物资风险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车驾管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规范缺失
州交警支队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及手册,但是在本项目开展的关键环节—物资管理环节和往来挂账环节未做出明确要求,也未制定车驾管业务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流程管理规范以及与县市各大队往来挂账流程管理规范。缺乏物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管理规范易导致单位物资运作不规范、运转低效、管理混乱、物资浪费等安全风险增加。同时,在物资出入库、库存盘点、各大队或服务站领取物资等流程方面若没有明确的流程管理规范,易导致财务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导致财务风险增加。
(二)车驾管物资管理薄弱,物资风险高
经过实地评价发现,州交警支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物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在车驾管物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物资台账缺失的情况,如:验收入库登记台账;物资出库有登记台账,但未定期对每类物资出库数量进行汇总统计,且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管辖的服务站领用的物资台账中部分物资名称并不明确,不利于物资的管理及统计。
二是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对各类物资未进行定期盘点,车驾管各类物资的存量信息缺失,且各服务站存量信息也不清晰,不仅不利于资金管理,同时也会影响采购计划预算的准确性,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物资成本增加
三是县市各大队领用物资后不能及时至州交警支队财务警备科开票,导致州交警支队财务账上反映的县市各大队实际欠款金额不准确,无法反映本项目中州交警支队本级实际开支情况。
(三)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
根据实地评价后发现,州交警支队编制的2023年预算清单中采购执行情况偏差较大,如:2023年驾驶证芯实际采购执行率为375.00%,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芯(膜)采购执行率为445.00%,证壳采购执行率为0.00%。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不足。
四、建议
(一)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往来挂账管理流程
建议州交警支队建立更为详细且清晰的物资验收、物资领用、物资盘点、物资欠款挂账等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明确车驾管物资管理各个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能职责,以规范车驾管物资各个重要环节工作,保障车驾管物资数量准确、真实、质量良好和存储安全,以便车驾管物资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二)强化物资过程管理,防范物资风险
一方面,建议州交警支队对现有车驾管物资数量进行全面盘点并登记物资明细账,后期严格规范物资的入账登记、领用登记手续、以及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定期对车驾管物资进行盘点,形成盘点记录;同时建议州交警支队物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站领用的物资进行抽盘,确保单位对所有物资的状态、存量信息的准确把握,为监控物资的利用率及采购预算的准确性提供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建议州交警支队物资管理人员定期与财务警备科对物资的入账、领用情况进行对账,确保单位及时掌握县市各大队的实际欠款情况;对于县市各大队欠款问题,建议州交警支队与州相关领导、州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可行且有效的欠款清理方案,做到“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
(三)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建议州交警支队增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意识,切实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关键环节,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工作,如:州交警支队可以根据清查的车驾管物资的存量信息,结合年度涉及各类物资的业务量数量及平均增长情况,再结合年底需要预留的物资数量以及政策变更情况,提高物资采购数量预测的准确性;做好采购计划执行进度监控,若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采购数量,通过相关的审批程序申请调整相关预算或资金支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