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精神,科学有序推进全州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水利投资稳步增长,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复工保障措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力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复工
各县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项目复工开工工作作为打蠃疫情阻击战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等重大任务,建立重点项目开工复工清单管理制度,将重点项目的疫情防控、劳动力使用、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等纳入保供范围,做到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分类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复工,要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年度目标,确保新开工重点水利工程按期开工建设,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要在2月底前全面复工。各县市要指定专人跟进重点清单项目,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及用工、用料、资金等方面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二、做好项目开工复工疫情防控
各县市要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不折不扣做好重点项目开工、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复工安全、有序、规范。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场地消毒、分组分时施工、分时分散就餐等防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保护到位、现场管理服务到位。
三、强化项目开工复工保障
(一)做精做细项目开工、复工准备工作
一是做细“两个方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制定项目开工复工方案,推进项目开工、复工建设和疫情防控有序、依法、依规进行。二是强化“五个到位”,做到联防联控到位,摸排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安全保障到位和宣传培训到位,做到“五位一体”,不留死角。三是落实“五项措施”,项目复工后,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防控预案,按照“封闭式、实名制、强监测、多消毒、少接触”总体要求,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加快做好新开工项目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新开工工程项目要尽快组建项目法人,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开工要件的准备工作,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新开工项目在上半年内开工建设,为水利投资稳步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建立重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
要紧紧围绕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建立“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要以“任务清单管理”来量化全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并以“上墙公示、挂图作战”方式,全面落实重点项目清单责任制。一是系统化制定清单,划定管理“目标线”。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重点项目任务内容,研究确定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并建立项目清单管理档案,要明确每个项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事项,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具体时间节点上、具体工作举措上、具体负责人身上,使每一个项目清单有质量、有干货、沥干水分。二是常态化检查监督,推进清单“进度表”。要建立月数据报表制度,根据重点工作项目,梳理出各项业务数据,每月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各重要指标完成情况,跟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对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提醒。三是建立上墙项目公示制度。从重点任务中筛选出“重中之重”的上墙项目,采用定事、定时、定人、定责、进度管理、挂图作战的方式,对每月完成情况进行上墙公示,确保各项重点项目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四)建立协调服务制度
积极加强与水利行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对接本辖区内重点水利项目用工需求。指导施工企业创新招(募)工方式,采取网络招聘与线下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应对工人短缺问题;适当放宽用工条件,多用本地新工,可采用短期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解决岗前培训,加快新工上岗;对开工复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岗的,施工企业可指定相关临时负责人报项目法人同意后,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加强与工信、住建、商务、交通等部门对接,对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生活物资、工程物资、机器设备、物流运输等予以重点支持保障。三是积极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开工复工项目给予优惠金融支持。对企业已取得的贷款,实行还贷展期政策,确保银行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对复工复产所需的生产资料、人员工资、上下游贷款支付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重点支持和贷款利率优惠;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采用履约保险保证的方式替换;新开工项目施工企业采用履约保险保证的,给予费率优惠。要用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抓紧统筹重点项目信贷需求,推动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四是要按照《云南省住建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指导承发包双方将疫情防控成本计入工程造价成本,同时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合理延顺工期,项目交付期限相应顺延,防止后期赶工期,造成质量安全问题。
(五)建立上下联动制度
2019年11月州水务局下发了《楚雄州水务局关于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楚水党组〔2019〕43号),明确了局领导、处级干部和科室挂点联系县市的工作安排,各县市要每月要定期向挂点联系的领导和责任科室报告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复工情况及项目推进中需要州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要成立由领导同志和责任股室挂点联系乡镇的工作机制,要主动帮助解决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在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人员要下沉一线、分片包联、主动服务,要对所有重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把疫情防控和开工复工各项保障制度落细落实,对需要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还要多方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向上积极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支持。要加快与省水投公司对接,做好重点水利项目省水投筹资资金拨付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省水投筹资转款专用,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六)建立日报告周调度制度
各县市对在库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开工、复工情况要进行每日监测,要安排专人负责,重点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劳动力使用、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等情况进行监测上报,每日要向州水务局上报水利工程复(开)工后管控情况统计表、疫情零报告表等相关日报告表。各县市要定期召开周调度会议,及时掌握清单项目的开工复工情况、未开工复工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开工复工项目的推进情况,分析研究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并分别办理,积极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复工。
(七)建立项目责任制度
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紧盯项目清单,建立项目清单考核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股室责任和岗位责任。同时将个人重点项目清单完成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的指定内容,与年度总考核“捆绑”起来,全方位落实项目清单制责任考核,真正实现以考核抓落实,以绩效促实效的目标。并通过调度例会、情况通报等途径自揭其短,传导压力,督促整改,真正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确保重点项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