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水发〔2017〕18号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实行
水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站),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目标的落实,适应水务改革发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工作有目标,督查跟踪有依据的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实行水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之后,紧接着召开水务改革发展工作月研分析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从2017年7月起开始执行。
二、会议地点
局四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听取各科室(站)、直属单位负责人汇报上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和本月重点工作任务,局领导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参会人员
州水务局机关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站)、直属单位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分管业务工作的监管指导;各科室(站)、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承担月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落实。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指导和引领工作推进的强大动力,用工作责任清单来支撑工作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协同推进。工作任务清单要紧扣年初与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签订的责任书,并与州水务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统一,围绕年度工作总目标,强化工作的前瞻性、时序性、时效性,把工作清单分解落实到每个月份,每月28日前向局办公室提交经分管领导审核的上月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和本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形成明晰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各科室(站)、直属单位要按照会议提出的月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逐项抓落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科室、每个干部职工。
(三)突出重点,实行清单管理。各科室(站)、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明晰每个月的重点工作,把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提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次水务改革发展工作月研分析会议结束后,各科室(站)、直属单位于会议当天内向局办公室提交书面研判分析会确定的当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局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形成州水务局当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下发执行。完成情况列入年底科室绩效考核。
(四)主动作为抓落实,勇于担当扛责任。各科室(站)、直属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关键少数”,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以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高度,抓紧抓实每个月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月为限做到责任清单当月销号、当月办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加强绩效考核及督查,将落实重点工作责任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成立州水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查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协调、汇总工作。从7月底起,每个月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对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考核情况上报局办公室,通报工作落实情况,达到以督查促工作的目的。
附件:1. 楚雄州水务局XX科室(XX单位)XX年XX月
份主要工作责任清单
2. 2017年楚雄州水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查表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楚雄州水务局XX科室(XX单位)XX年XX月份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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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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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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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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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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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情况
(是、否、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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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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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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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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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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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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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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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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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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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附件2
2017年楚雄州水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查方案表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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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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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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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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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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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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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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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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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华敏、罗文鸿、李雪花、马德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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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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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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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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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显光、谢林仙、闫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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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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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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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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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廷荣、彭金盛、张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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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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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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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专职副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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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志毅、朱荣祖、杨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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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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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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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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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逢春、施从发、王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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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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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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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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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梅、刘 刚、金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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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县市水务局。

楚雄州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