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州审计局自2019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及单位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及编制情况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于楚雄州人民政府以不营利为目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科室,下辖9个实行垂直管理的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25人。
2.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2018年全州共有2 448家单位11.39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216 600万元,34.71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63 900万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5.67%。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 213笔65 6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80 000万元的82%。收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0 200万元。至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43万笔787 100万元,贷款余额433 40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83%,比上年减少10.5个百分点。
3.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78 975.9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40 914.07万元,增值收益存款4 662.49万元,委托贷款433 399.40万元;负债合计4 67 627.1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66 888.50万元,其他应付款738.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 348.77万元,其中:贷款风险准备金4 634.08万元,增值收益分配6714.69万元。
4.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2018年业务收入14 369.39万元,业务支出7 654.88万元,收支相抵后增值收益为6 714.69万元,分配情况如下:提取风险准备金53.65万元,提取州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1 6 00万元,城市廉租房补充资金5 061.04万元(已于2019年上缴州财政)。
5.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1 48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 48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1万元;当年总支出1 48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7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5.63万元,占总支出的1.72%;“三公”经费比上年的34.86万元减少9.23万元,下降26.5%),项目支出590.07万元,年末无余额。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进一步加大归集力度、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强化财务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了州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巩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消费和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资料及财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和单位财务状况。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还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放贷、贷款逾期未收回、违规提取公积金等问题。单位会议费支出中存在违规购买和发放会议公文包及笔记本、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业务账中列支应由机关经费账列支的通讯服务费8.19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未归还。
截至019年11月21日,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未归还贷款本息合计36.59万元其中:本金25.86万元,利息10.73万元。
(三)贷款未还清就再次贷款。审计抽查发现2006-2018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中,有5名贷款人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就再次贷款,再次贷款本金合计91.9万元。
(四)2018年6月6日以后,46人以“重大疾病”理由违规提取公积金209.77万元。
(五)单位经费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议费支出中违规购买、发放会议公文包笔记本等0.13万元。
2.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3.违规报销就餐费0.16万元。
4.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存在陪客超标及部分接待无公务活动接洽函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楚雄州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处理意见
1.对违规报销的就餐费0.16万元,追回后收缴省财政。
2.对其余问题,要求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整改完善,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建议
1.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2.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手续费支付比例。
3.在今后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要严格审批手续,必备的、关键性的证明材料必须归档备查。
4.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财务会计核算。
5.规范单位接待工作,完善相关手续,杜绝不合规的接待支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对提出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