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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xzqxj-/2021-112400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气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气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气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结合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现将楚雄州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全力服务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动态更新《楚雄州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布实施。制定下发《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职责划分规定(试行)>的通知》《楚雄州升放气球活动分级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楚雄州气象部门升放气球活动安全巡查制度(试行)》《楚雄州气象局关于加强升放气球活动监管信息通报的通知》,明确州、县市局依法履行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

        积极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全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完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保障预警信息“绿色通道”,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权威和传播顺畅。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气象行政许可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深化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加强驻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按“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零投诉”的要求,简化气象行政审批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中国局行政审批办结时限“零超时”要求。全年全州共办理行政审批52件。州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审批事项45件,已办结46件(其中防雷装置设计审核28件、竣工验收17件、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网上申报件1件),办件平均用时1.59天,比承诺时限7天提前5.41天。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网上服务大厅运行正常,办结1件网上申报的项目。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及“红黑榜”评价、“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各项任务。落实国家、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落实楚雄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气象部门的任务、目标,规范和加强防雷、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施放气球活动等行政许可工作。

        (三)强化气象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完成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全覆盖”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开展雷电灾害防御、施放气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切实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3月初开始,州、县(市)气象局陆续组成防雷执法检查组,按更新的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清单,开展以“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为重点的防雷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整治,至11月30日,全州气象部门检查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338户,占应检查338户的100%,发《云南省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表》381份(其中州局抽查43户、抽查率12.7%),督促整改防雷安全隐患28个、风险36个。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落实《楚雄州气象局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及〈楚雄州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楚气发〔2019〕70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气象防灾减灾、防雷减灾、气象信息播发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五)认真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执行《楚雄州气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楚气发〔2018〕80号文件)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的程序、调研、公示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完成楚雄州气象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认真开展全州气象部门“七五”普法年度相关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全州气象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严格执法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领导依法行政,职工依法办事,形成了依法开展气象服务工作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

        健全完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实施《楚雄州气象部门“七五”普法方案》《楚雄州气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雄州气象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为主干、以气象法律规范体系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气象职工全员法律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气象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各类教育培训课程,切实增强气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气象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加大对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推动全社会树立气象法治意识。加大对《气象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开展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如在各种培训班都落实有法律法规培训内容;邀请楚雄市交警大队、楚雄州消防支队等部门专家对全局职工进行道路交通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组织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9月10日上午,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琳珍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体职工聆听了宣讲。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采取自学、培训等学习方式,认真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好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彝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认真执行《中共楚雄州气象局党组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楚雄州气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楚雄州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楚雄州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实现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强化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八)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气象局党组重大决策咨询评估办法》,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重大决策事项,提请审议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气象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规范重大决策事项档案建立、存储、查询制度。

        积极推进部门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4月,州气象局与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续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用三名律师担任楚雄州气象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经济合同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自2020年,修改、审核经济合同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拟写合同5份,列席州局有关会议1次、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讲座1次,解答法律咨询5件,回访5次。

        (九)健全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加强对气象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的首要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定程序谋划和推动气象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问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学习、宣传和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尚未根本改变。如基层气象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理念、方式、方法手段还需进一步转变,不善于或者不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气象社会活动,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气象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县(市)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保障不足。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田侯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气象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田侯明同志,2020年以来,认真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及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文件精神,楚雄州气象局党组组织制定并认真执行《中共楚雄州气象局党组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气党发〔2018〕20号文件),明确州、县(市)气象主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精神。

        作为州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依法发展彝州气象事业中,全年共主持学习、研究法治建设方面内容局长办公会6次。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气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气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气象法治建设纳入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气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气象部门党的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组织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学习,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气象,加强气象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是全省唯一一家有独立法制工作机构、有4名专职法制执法人员的州(市)气象局,并根据本单位法治工作需求配置相关执法装备。四是坚持和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公正守法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五是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完善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六是依法全面履行气象主管机构职能,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组织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七是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融入气象工作,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法治意识和气象部门法治素养。八是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气象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及时纠正和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党章及党内法规及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气象法治建设实践。

        二是不断提高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防雷安全及升放气球监管法定职责。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透明公开、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按“放管服”的要求,及时更新易燃易爆等场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机制,完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加大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强化部门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防雷、升放气球、气象信息服务等监管事项的“互联网+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气象活动。

        四是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及“红黑榜”评价、“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要求,加强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建设,简化审批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监管行为等工作任务。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将气象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规范办理气象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便民利企的各项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

        六是加强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特别是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及中国气象局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部规章《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提高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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