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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113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3日 文  号:
标 题:
上半年楚雄州建筑业生产情况分析
成文日期:

上半年楚雄州建筑业生产情况分析

2010年上半年,楚雄州建筑业企业在克服严重干旱,缺水、缺电带来的不利影响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抓住机遇,开拓市场,加快发展步伐,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继续保持平稳上升趋势,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为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上半年我州建筑业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建筑业生产经营不断壮大。上半年,我州州内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共有110家,同比增长64.2%,其中有工作量的101家,同比增长55.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家,有工作量的9家。期末全部从业人员20530人,同比增长14.1%2010年上半年,州内资质等级内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8.8亿元,比上年增长75.7%

(二)签订的合同增加。上半年,州内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合同额为36.3亿元,同比增长1.1倍。其中上年结转的合同为16.5亿元,同比增长1.3倍,本年新签合同19.8亿元,同比增长1倍多。新签订合同额的增加,保障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后劲。

(三)建筑业企业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在建筑业企业生产稳步增长的带动下,企业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实现利税持续增长。上半年,我州州内建筑业企业实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8235万元,同比增长78.4%;实现工程结算收入为16.5亿元,同比增长38.7%;工程结算利润为1.04亿元,增长4%;工程结算成本为14.3亿元,同比增长41.6%;应付工资总额 1.9亿元,同比增长26.7%

(四)建筑市场日趋规范有序。今年来,我州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建筑市场监管体系,针对建筑招投标工作特点,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监督程序、把好重要环节、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建筑市场的规范化为全州建筑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今年,全州州内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的全部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为105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占的71%,比去年同期又提高了7个百分点。

(五)民营建筑企业比重继续增大。2010年上半年,州内具有资质等级的民营建筑企业总产值14亿元,同比增长35.9%,占总产值的74.5%;本年新签合同额14.9亿元,同比增长52%,占总新签合同额的75.3%;施工面积131.5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占总施工面积的89%;其余各项主要生产指标的完成量也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二、当前我州建筑业存在问题

 楚雄州建筑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足,长期困扰建筑业发展的一些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建筑业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全州建筑业企业内部结构逐渐得到优化,单纯以房屋建筑的施工企业减少,建筑企业逐步向交通、市政、装饰等跨专业方向发展,企业内部结构得到一定的调整优化,但从全行业情况看,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仍是全州建筑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州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全部总产值91.4%,而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企业仅占的市场份额不足10%,建筑行业发展不够多元化。

(二)工程技术人员配备偏差太大。2010年上半年,本州资质内建筑企业拥有工程技术人员只有450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21.9%;其中一级建筑师49人,仅占全部从业人员0.02%。从总体的情况看,全州的建筑业企业配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还能顺应需求,但从部分建筑业企业配备的情况看,远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三)本地市场竞争不强,外部市场开拓有限。从目前楚雄州的建筑业企业发展状况看,建筑业企业参差不齐,入驻楚雄州的建筑业企业明显强于本地企业,而本地建筑业企业在这方面显得力度不够,州内的一部分建筑市场被外地施工队伍抢占,约占全州建筑业总产值的20%30%,部分本地建筑业企业为了生存,只好抢占邻县的建筑市场,导致有些建筑业企业生产能力利用不足。同时,楚雄本地建筑企业在外州、市,外省的开拓能力还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建议 

解决困扰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题,大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机制和环境。建筑业企业要紧紧抓住良好机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壮大实力,增强竞争力。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首先要重视建筑技术方面的开发和引进,加大科技进步的力度。其次,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稳定的建筑业专业队伍;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劳动效率。

(二)完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放宽本州建筑市场准入限制,改革政府对建筑业市场的管理方式,调整和优化企业结构,保持建筑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发展。引导企业走出家门承包工程,输出劳务。  

(三)加大清理力度,防止新欠产生。继续加大清理工作的力度,加强对还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清欠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清理以往拖欠的同时,防止和避免新拖欠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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