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政函〔2025〕6号
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石小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跨区域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议》(第0900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省人大常委会协办通知后,楚雄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核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协办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反映的玉溪市易门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岔河水库因跨禄丰市和安宁市,划定保护区存在较大争议,至今未批复的问题属实。因保护区划定需由省政府审批,涉及跨县市的保护区则需相关县市政府协商解决,针对易门县水源保护区跨禄丰市的协商事宜,禄丰市已明确同意将涉及部分区域划入饮用水保护区,该问题已解决。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对石小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跨区域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易门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5日向禄丰市政府发函《关于禄丰县土官镇和恐龙山镇14.7732平方千米面积划入易门县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函》,禄丰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向易门县政府回复了《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易门县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复函》(禄政函〔2021〕21号),复函中禄丰市政府已明确同意将禄丰市土官镇和恐龙山镇部分面积划入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
附件: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易门县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复函
2025年4月3日